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武珞动态

武珞所“第二期刑辩基础技能研修班”成功举办

2023-11-22 14:18 来源:

       2023年11月18日至19日,武珞所“第二期刑辩基础技能研修班”顺利举行。来自武珞总所、武珞(十堰)分所、武珞(郑州)分所及其他律所的50余位青年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了此次研修。


研修第一天

       11月18日早上8:00,开班仪式在武珞所大会议室举行。武珞所党支部书记叶平、执行主任郭川阳和高级顾问李少波代表主办方致欢迎辞,欢迎各位青年律师参加本次研修班,预祝本次研修班成功举行。

01心理学原理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

       研修第一门课程是陈佳老师讲授的《心理学原理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她从刑事案件之肇始即犯罪讲起,结合社会心理学中的侵犯行为理论,介绍了侵犯产生的原因、引发侵犯的因素,并探讨了利用惩罚减少犯罪的可能性;进而围绕刑事案件的讯问、定罪、量刑等环节,运用现场实验,展示了心理学中的基本归因偏差、从众、晕轮效应与锚定效应等原理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最后,陈佳老师带领学员们进行了表达性艺术心理体验,大家在“一人一笔画”心理小游戏中放松身心,感受到当不依赖法律人最擅长的言语沟通方式时,非言语沟通中会发生什么,以及人们在言语之外如何表达自我。

02客户接待与咨询

       上午10:20分,林淑飘律师以自身的丰富经验向学员们讲授《客户接待与咨询》。课程分为“如何接待与咨询”和“如何有效地接待与咨询”两个主题,她从接待前准备工作、接待技巧等方面向学员们详细地分析了该如何有效接待与咨询这个困扰众多年轻律师的问题,接着她向学员们提出四个灵魂拷问,引发学员们主动思考。最后,她强调了一些在刑事领域必须重点关注的法律规范。

03刑事会见

       下午13:30分,由张瑞环律师主讲的《刑事会见》正式开讲。张瑞环律师先从“千里之约”的故事引入,展示了刑事会见在刑事辩护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接着从刑事会见基础知识、操作方法和风险防控三个方面展开,在基础知识部分结合具体案例展示了会见需要注意的问题、可能存在的障碍和律师维权方式;在操作方法部分结合学员们的现场演练展示了侦查阶段首次会见和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的方式方法和操作要点,并提醒大家重视审前辅导会见;在风险防控部分从律师会见常见违规行为切入展示了可能存在的刑事犯罪、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风险。最后,张瑞环律师表示希望学员们高度重视会见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为有效辩护打下坚实基础。

04与司法人员沟通

       下午15:50,《与司法人员沟通》正式开讲,王锐律师主讲。王锐律师首先从沟通与刑事辩护的关系入手,分别介绍了沟通的整体论、重点论与自洽论,接着他以左右一个司法决策生成的各种影响因素为切入,使得学员们对司法机关的运行机制、行为逻辑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后,以案例的形式重点讲述了审查批捕环节及审查起诉阶段检律沟通的特点、流程与方法。在授课的下半程,王锐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对与司法机关进行有效沟通的方法与技巧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分享了律师正当行使权利受阻时应如何救济和应对的方法。最后,王锐律师提出要把每一次的沟通当作开庭来充分准备、认真对待、细致研究,以专业为基,求同存异,最终达成有效沟通的良好效果

05刑事辩护的基础思维和辩护策略设计

       晚上19:00,由李少波老师主讲的《刑事辩护的基础思维和辩护策略设计》正式开讲。李少波老师结合自己二十余年的执业经验谈到,我们的思维需要不断地进行升级,在一元思维扎实构建,形成匠人精神,不断深挖底层逻辑,升级二元思维学会换位思考,看到更多的对立面,再经过不断的思维提升做更多的思考,最终形成立体思维。然后他阐述了在刑事辩护中如何进行程序性辩护和实体性辩护,分析了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能够进行的辩护。最后,他向在场学员分享了刑事辩护领域的一些新举措,为学员们打开了刑事辩护的新视野。

研修第二天

06刑事阅卷与证据审查

       19日的第一堂课程是由郭俊辉律师主讲的《刑事阅卷与证据审查》。在课程的前半段,郭俊辉律师从阅卷的重要性、案卷的构成与阅卷的目的及方法等方面全面阐述刑事阅卷的要点,他强调要重视案卷,但不能仅仅依靠案卷。在阅卷之外,我们必须重视调查取证,加强类罪研究,培养无罪思维。在课程的后半段,郭俊辉律师围绕单个证据的审查和证据的综合审查进行讲解,他结合案例展示如何运用“三性”“两力”的分析工具审查单个证据以及证据综合分析时如何把握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他认为要从规范、学理、类罪研究、经验和逻辑等方面提升证据审查能力。

07庭审发问

       10:50左右,由郑武平老师主讲的《庭审发问》正式开讲。郑武平老师的课程主要分为“发问的目的”“遵从的原则”“发问的方式”“发问的方法”以及“常见的问题与应对”等五大部分。郑武平老师认为庭审发问多为明知故问,发问的目的就是要展现自己的辩护观点,展现有利事实以及问出模糊、解释不利。针对学员们提交的发问提纲,他强调要分组发问,发问要简单明了,切忌在一个发问中包含多个小问题,切忌铺垫太长。在郑武平老师授课结束后,武珞所高级顾问郭倍倍老师进行了补充,他强调在刑事庭审形式化的当下,发问技巧在刑事辩护中犹如“屠龙术”,学习掌握精进发问技巧对于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仍然相当重要。

08庭审辩论

        下午14:00,《庭审辩论》正式开讲,秦龙律师主讲。本次课程分为“法庭辩论的目的”“庭前准备”“辩护观点的构建”“辩论的策略技巧”以及“辩论的常见问题”五大方面。他认为要想做好辩论工作,不能只聚焦于庭上,还要注意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不仅要撰写好文书,还要与法官、被告人和公诉人进行充分沟通。接着,他结合自己办过的一些案件,一一讲解如何进行事实之辩、证据之辩、法律之辩、程序之辩、政策之辩以及情理之辩。在课程的最后,秦龙律师组织了一场学员间的模拟法庭辩论,以辩护人与公诉人对攻的形式向我们展现了该如何进行有效的刑事辩护。

09刑事辩护法律文书写作

        下午16:00,由吴颖慧律师与徐兴炜律师共同主讲的《刑事辩护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正式开讲。吴颖慧律师认为写不好法律文书的原因不在于写作能力,而在于法律思维逻辑的欠缺导致案件分析能力的不足,所以她重点讲述了法律写作的思维与逻辑,强调我们在写作时一定要将目光流转于法律、证据与事实之间。她认为刑事辩护涉及的法律文书分为辩护词和程序性法律文书两类。接着,她从结构、辩护策略以及要点三个角度,结合一些案例阐述了该如何写好一篇辩护词。然后,她以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为例,展开讲授如何写作程序性文书。在课程的最后,她向学员们分享了一些写作规范与注意事项,强调每一个案件的切入点都具有独特性,不能陷入经验主义,要做好终身学习、不断精进的准备。

       在吴颖慧律师授课结束后,徐兴炜律师结合本次研修案例,从文书的形式、结构、内容、语言四个角度介绍了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徐律师表示,法律文书作为与司法机关人员沟通的载体,可以参照公文的写作格式进行书写,在文书的封面、标题、字体、行间距等方面做到与公文统一,在公文的标题上要多下功夫,法律文书的目的是说服,而好的标题就是说服的第一步;法律文书作为议论文的范畴,在形式结构上宜采用总——分——总式结构展开,在逻辑结构上循环往复运用司法三段论,通过立论和驳论的方式阐述观点;法律文书的内容主要是结合辩护策略,对事实、法律、程序、刑事政策、天理人情等要素进行有效的排列组合;法律文书的语言宜庄重、简洁、真诚。

10刑辩律师职业伦理与风险防范

         晚上19:00,李少波老师开讲本次研修班的最后一堂课《刑辩律师职业伦理与风险防范》。这门课与本次研修班的第一门课程构成首尾呼应:第一门课程讲授犯罪人侵犯行为产生的原因,而最后一堂课则是讲授刑辩律师的职业伦理与风险防范。针对当前有的执业律师因一些内部或外部原因,突破法律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遭致行业处分、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的现象,李少波老师强调刑辩律师要树立规范意识,要有正确的金钱观,保持长期主义,坚守独立性,对客户要勤勉、尽责、高效,这样既忠于客户又能行稳致远。

       课后,各个小组的代表分别上台发言,向各个授课老师和武珞所表达了自己的感谢,并分享了自己的收获。

       随后,各位受邀嘉宾向来自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总所)的邓东、陆全杰、朱昊,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郭品言、韩东,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的游丛瑞等六位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最后,由武珞所执行主任郭川阳主持简洁而隆重的结业仪式。

       郭川阳主任首先祝贺各位学员学有所成,然后表示未来武珞所将会推出进阶和高阶的技能培训课,接着代表武珞所向所有参加此次研修班的学员、老师以及会务人员表示感谢,最后宣布武珞所“第二期刑辩基础技能研修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