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名刑辩律师曹春风律师莅临我所指导交流
2023年4月19日上午,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知名刑辩律师曹春风律师受邀到我所指导交流。
曹春风律师和与会者分享了自己在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案件方面的经验和思考,深入浅出地讲述了自己多年来的实战经验和方法论,强调了体系化、结构化、创新化、模块化的理论建构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
本次活动由本所高级顾问郭倍倍律师主持,武珞所执业律师、实习生和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徐小明律师、上海星翰(武汉)律师事务所王烨律师等30余人参与本次活动。
座谈会伊始,曹春风律师谈到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之间的联系。
曹春风律师指出,中国目前死刑适用排名第一的是毒品犯罪,其数量总和超过了传统的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自然犯、暴力犯的死刑数量。因此,毒品犯罪具有研究价值。曹春风律师还提到了复盘的重要性,他每次回顾案卷都会有新的体会。因为人的逻辑、认知水平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当回顾案卷时,律师会发现新的内容,这就是复盘的作用。曹春风律师感叹,不要以为自己能办理完美的案件,回顾时,人会发现自己的思维是很狭窄的,案卷会越看越广,吸收的知识越多,形成的逻辑会越来越完善。
毒品犯罪的特征
曹春风律师详细讲解了毒品犯罪的特点和逻辑。他认为毒品即药,毒品犯罪是药物滥用,因而可以以药为核心进行研究。
谈到其逻辑,曹春风律师为大家刺破了毒品犯罪的面纱。
1.毒品犯罪是法定犯,毒品的种类是明确列明的。目前,毒品的种类不断的增加,比如原来的毒品只包括同分异构体,不包括复方处方制剂,但现在部分复方处分制剂也被包括进去。但曹律师强调,大家仍然要记住,如果基础结构式被认定为毒品,但复方处方没有被明确列入,那复方处方制剂不能被认为是毒品。
2.毒品犯罪是数量犯,是达到一定数额才能入罪的。
3.毒品犯罪没有具体的被害人。即使存在强迫吸毒罪,但实务中很少有认定此罪名,这是基于实行过限、证据缺乏等问题。因此,强迫吸毒罪属于宣告性立法,一直处于沉睡中。
4.毒品犯罪的最后一个特征是抽象危险犯,行为人只需实施危险行为,不需有实害结果即可入罪。
毒品犯罪的有效辩护
曹春风律师提到,有些律师做了很多的功课,但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这可能是由于逻辑缺少说服力等问题。律师需要对犯罪事实进行解构,在案卷事实和案件事实中来回穿梭,寻找案件的辩点。律师的辩护思路必须是清晰可视的,辩护人需要有一套自己的逻辑,逻辑严密体例完整才能说服办案人员,让他们感受到律师的专业能力。他总结到,毒品犯罪中我们要做有效辩护。有效辩护案例为王,需在精细的基础上达到精准的效果。
有效辩护六要素
曹春风律师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总结出毒品案件辩护的六要素:程序、定性、定量、情节、环境和模式。
曹春风律师讲述,办理毒品犯罪,第一个模块是需要注重程序合法问题。毒品犯罪中虽然常用诱惑侦查、控制下交付等手段,但假买假卖是严令禁止的,尽管实务中一直有这种现象出现。
第二个模块是定性问题,曹律师提到要关注行为人的性质,即行为定性和品质定性。
第三个模块是定量问题。定量是毒品的数量,数量其实就涉及到了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数量的细微差距可能就导致量刑档次的不同。
第四个模块是情节,需要关注被害人的情节是否严重,是否存在主从犯问题。其次是毒品案件的环境问题,即司法环境和刑事政策可能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如在国际禁毒日期间,宣告刑可能存在重刑主义的倾向。最后是模式,侦查模式包括控制下交付,诱惑侦查等。
在讲解辩护六要素的过程中,曹春风律师分享了许多实务案件和经验,以更好地解释六要素的作用。
如曹春风律师在实务中就曾以“公安机关钓鱼执法”为思路,成功的帮助被告获得无罪宣告。
他也强调,很多时候我们不仅要关注案件事实,还需要关注法定程序、公诉方资质等问题。在他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曹春风律师经过细致的研究,发现虽然法官的资格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检察官是借调而来的,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大答复;他还提到了一次成功的无罪辩护,是通过将被告人的行为解释为表见代理,为被告出罪;
关于数量问题如何辩护,曹春风律师提到可以关注公安机关称量毒品的秤是否合格,厂家是否有资格生产;关注装毒品的塑料袋是否较重,去掉塑料袋后的重量是否变化较大等。
曹春风律师形象总结到:律师的辩护犹如打牌,为什么同样的案件在不同的律师、不同的法官手中会导向不同的结果,是因为处理案件的人不同。正是由于人的出牌能力不同最终导致了不同的结果。案卷事实加证据约等自然事实,我们需要的就是找到方法,细致研究,拉近案卷事实和自然事实的距离。
办案口诀
曹春风律师概括道:律师办案需要以点带面,以要素找出连接点,找出案卷和案件事实中的变量n。
他最后赠大家口诀一首:一看程序是主线,二看技侦特勤和手段,三看毒品和物件,四看四时四查和关联,五看五数和五号,六看来源和去向是否断。
活动最后,到会的大家都表示从曹春风律师的讲解中获益匪浅。至此,本次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