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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律实务研讨会在我所举办

2022-08-29 15:37 来源: 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

为促进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新型疑难问题的研讨,提升婚姻家事律师业务水平,推进专业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工作,提供办案经验交流分享的论坛,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与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省婚研会法律专委会挂牌单位)于2022年8月27日共同在武珞所举办了“婚姻家庭法律实务研讨会”。研讨会采用线上、线下双模式开展,来自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湖北灜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及本所从事婚姻家事工作的主任、律师,部分法官、媒体人、学者,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实习生等近20人参加。


会前,武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李少波老师邀请参会嘉宾参观武珞所,详细介绍了武珞党建、创所理念、发展历程、律所布局、成绩荣誉和注重青年律师培养的办所特色。律所的党建文化墙、图书馆、会议室、夜聊茶室等设施给嘉宾们留下了良好印象。


研讨会由湖北省婚研会法律专委会主任、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武汉科技大学陈佳老师(武珞所高级顾问、兼职律师)主持。

湖北省婚研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潘应红致辞。潘会长介绍了省婚研会的创办理念、发展历程、组织架构等基本情况。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省婚研会作为在湖北省妇联倡导下、经湖北省民政厅注册、由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领导的学术团体,专注于婚姻家庭研究,以专业和公益服务社会,目前已有婚恋、社区心理服务、家庭教育、法律等19个专业委员会。潘会长高度评价了本会法律专委会挂牌单位武珞所,指出武珞所与省婚研会在价值理念上的契合性,倡议法律专委会委员们把武珞所当作本会同仁们的家,常来研讨交流,并提出拟将本会培养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实习基地设在武珞所的合作构想。

武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李少波首先代表武珞所对婚研会各位专家莅临武珞表示热烈欢迎!李老师指出,武珞创所理念中的“共享”“公益”是本所与省婚研会的共同点,“智慧”“精致”是本所对法律服务的价值追求,期待与省婚研会在法律和非法律领域有更多合作可能。李老师提到,婚姻家事业务既接近民生,又博大精深,关系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沉下心来做老百姓的事,“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李老师对研讨会议题充满期待,嘉宾们将自己深耕领域的心得无私分享,必将使参会者收获满满。

会议进入主题发言环节。武珞婚姻家事部副部长沈琦律师及实习生赵宛钰、胡月、周青荷从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中的抚养权分割与探望权行使两方面,结合实际办理的案件进行阐述。向嘉宾展示了团队实习生们知识管理的工作成果。


赵宛钰探讨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参考因素和对“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的理解。胡月探讨了抚养权争议中“抢孩子”现象及其可能的解决路径,包括行为保全、监护权侵权之诉等。周青荷探讨了探望权“执行难”原因及其破局之道,包括《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家庭教育令》等,并提出借助社会团体力量的解决思路。


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省婚研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曹红玲做《从家事调解看家事案件代理》专题分享。曹主任是湖北省妇联12338法律热线负责人,武汉市妇联法律维权咨询岗项目负责人,深度参与经开、江汉、江夏等法院的家事案件调解工作,案件量大,经验丰富。曹主任观察到,没有律师参与的家事调解往往更易成功,律师对自身目标感的追求可能阻碍当事人接受更优调解方案。曹主任建议,在办理婚姻家事案件中,律师应把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避免引发当事人之间情绪对立;青年律师则要避免过度共情导致受到当事人情绪、话术的影响或自身情绪过度影响当事人。曹主任对实习生们的分享做出两点回应:共同抚养判决的可执行性问题所包含的法律风险,建议提前告知当事人;婚家案件数据部分不上网,对网络来源统计数据建议甄别后使用。


中国民主同盟湖北省委员会成员、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省婚研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丁嫣就《与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的沟通》作专题分享。丁主任指出,婚家案件当事人具有高度敏感的特点,因此沟通成本较大,进而从与自己委托人的沟通和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两方面展开阐述:与自己委托人沟通,要通过细致工作取信于当事人,准备工作做在前,工作群内勤留痕,勿替客户做决定,团队协作防风险;与对方当事人沟通,也要讲究共情,关注当事人婚姻中的问题,尤其是离婚原因这一核心问题,要立足于与法官、与对方律师的利益共同体,尽量调解结案,追求多赢,不伤和气,婚家律师不要把自己做成离婚律师。


湖北灜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专委会主任、法院特邀调解员、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省婚研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杨小珍,结合丰富的案件实战经验,与大家交流了在赠与第三者财产纠纷中代理原被告方的心得体会如下:力争调解结案;但同时也一定要充分准备开庭材料,要以打促和,要总结案件争议焦点,所有准备工作围绕争议焦点来,比如查找、整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代理案件力争说服法官接受我方观点;在促使配偶双方联手寻找赠与第三者财产线索问题上,可以借鉴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工作方式;此类案件的案由选择上,赠与纠纷优于不当得利,如代理被告方则争取反诉等。


清华大学与美国天普大学联合培养LLM、中国证券业协会聘任证券纠纷调解员、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省婚研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金鑫通过腾讯会议就《律师如何做好营销与推广》进行线上交流。金主任介绍了考证、写文章、著书立说、电台、百度百科、官方打call等树立律师个人品牌的路径,分享了产业上下游、圈子、老律师与团队、讲课等案件来源方向,建议青年律师做到眼、耳、手、腿、心“五勤”,结合自身兴趣与专业背景选择执业领域,并推荐了职业发展类、专业修炼类阅读书目和学习资源。


武汉某法律咨询公司法律顾问、湖北省首位退休员额法官、省婚研会法律专委会委员肖家蓉结合自身多年事审判工作经验分享了法官视野下的婚家案件。肖顾问指出,配偶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重要的法律身份关系,这决定了婚家案件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办理时要谨慎对待;审判实践中常见的离婚原因有冲动型离婚和矛盾长期累积导致离婚两大类,离婚的具体原因多种多样;婚家案件法官秉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维护婚姻家庭中弱势群体(特指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和为贵”“重调解”等办案原则,乐于见到律师能与法官配合、促调解。肖顾问寄语青年律师,一要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二要在工作中做到谦卑、耐心、诚信、仔细、负责,三要善于处理好各种关系,做快乐律师。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省婚研会法律专委会委员高蕾作了《青年律师的成长》主题交流。高律师年轻有为,自2019年执业以来,接待上千起案件咨询,代理过200多个案件,她畅谈了三方面体会:一是律师沟通能力的重要性,既用于挖掘当事人诉求信息,也用于将律师观点、风险提示传递给当事人,沟通方式应注重多样化;二是婚家案件中的社会因素,对当事人的倾诉欲如何主导和驾驭,如何通过共情、情绪引导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等;三是执业地域对青年律师的影响,结合自身前往各大中城市参与新所筹建的工作经历体会到,地域差异尤其显现在法院的法律适用风格和当事人、案件的类型上。高律师分享了以下心得:律师需有必要的强势,减轻当事人的过度依赖;法官对当事人的说服效果好,律师打好配合;在有明显财产转移倾向的案件中,做好证据可视化工作很有帮助。


资深记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湖北省作协会员、省婚研会法律专委会委员艾容结合媒体工作经验为大家分享《婚姻家事案件写作》主题。艾记者在《知音》等知名杂志专栏撰写纪实稿件达80万字,她介绍了围绕法律案例进行专栏写作的特点:讲述案例要从法理到情理;采访、采风要常与公、检、法、监狱等部门打交道;要站在为读者“避坑”视角展开书写,并分享了自己新近写作的案例,涉及“雇亲养老”在法律上的可行性、居住权与中老年婚恋的纠葛等,并展望了新媒体与律师推广领域的合作前景。


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覃菲、实习生黄岚静全程参会,覃菲律师分享了自己的感受。覃律师有在重庆市妇联的工作经历,对本次会议议题感到熟悉亲切、颇有收获。覃律师分享自身体会认为,只懂法律是做不好律师的,生活的各方面要结合起来;同理,省婚研会法律专委会也可以多与18个兄弟专委会深度链接,碰撞出更多火花。


会议最后由陈佳老师总结发言,她首先对各位嘉宾及全体参会人员表示感谢,陈老师谈到,本次研讨会的主题聚焦热点,特色纷呈,内容精彩,实务性强,专业度和实操性非常高,给线下、线上参会人员很多启发,相信本次研讨会将更进一步推动湖北省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理论和实务水平,为依法治国作出新的婚研贡献。她再次对本次论坛和主办方、承办方及嘉宾的贡献表达了诚挚谢意。至此,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