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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珞沙龙 | 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之股东权利(上)

2021-04-29 11:55 来源: 武珞律所

胡琬萍

武珞律师事务所律师

擅长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4月23日,我所第14期沙龙——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之股东权利(上)如期开展,本次沙龙邀请到我所胡琬萍律师主讲,由我所管委会主任秦龙律师主持。我所高级顾问李少波老师郭倍倍老师我所高级合伙人叶平律师姚飞律师应邀到场,全所在所律师、律师助理及实习生参与了本次活动。


胡琬萍律师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以及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过某公司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主导过交银国际信托证券违约案件(全国首案)等代表性法律服务案件,对公司章程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在开讲前,胡琬萍律师介绍到,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是公司的宪章,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当今社会上大部分公司的公司章程并未请专业律师参与编排,大多是一些《公司法》法律条文的简单堆砌,公司一旦发生纠纷,需要查看公司章程中的具体规定来解决实际问题时,无法发挥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宪章”的重要作用,毫无实操价值。所以好的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对于公司的发展、纠纷的解决等具有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

胡琬萍律师以实务中办理案件经常遇到的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问题为重要落脚点,从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逻辑基础以及章程中股东权利的个性化设计三个大方面,与案例相结合对今天的主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公司的效力对股东的效力对股东相互之间的效力以及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在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逻辑基础板块中,胡琬萍律师对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公司章程任意条款以及公司法的授权性条款逐一进行展示。

在章程中股东权利的个性化设计板块中,胡琬萍律师提到股东知情权“6W”原则,并给出公司章程条款的设计建议: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方式及范围有所不同。公司章程应当以《公司法》的规定为基础,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实际具体规定本公司的股东的知情权。

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本公司会计账簿。但有时仅查阅会计账簿并不能反映出企业真实的经济活动,股东可能会要求查阅原始会计凭证、记账单、销售记录等。对于会计凭证是否属于法定股东知情权的范畴,各个法院的判决存在争议。因此,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是否有权查阅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what:查阅范围)

3.会计账簿中记载内容多涉及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如果任由股东随意查阅,极有可能导致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因此公司章程可以要求股东就查阅目的提供书面声明和保证,公司有权审查股东查阅账簿的目的是否正当。(why:查阅理由)

4.《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相关公司文件。但很多章程还赋予了股东复制相关文件的权利。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可以设计股东享有查阅、复制相关文件的权利。如不想赋予股东复制的权利,那应当明确禁止股东进行拍照、全文摘抄等实质上构成复制的情形,但可以规定股东可对有疑问的部分简要记录。(how:查阅的行使方式)

5.股份公司的章程中可规定股东提出行使知情权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how: 查阅的行使方式)

6.有权行使股东知情权的主体必须是目前登记在册的股东,如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对于隐名股东、公司原股东等不享有股东知情权。(who:查阅的主体)

7.公司章程中可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专业的会计人员和律师协助查阅,对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应当向公司出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手续,会计师应有注册会计资格,律师应有律师从业资格,会计和律师的总人数不得超过三人,自然人股东本人必须在场,不得委托。(who:查阅的主体)

8.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股东每次要求查阅账簿资料不得超过两个会计年度,股东每次进行查阅过程的起止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股东查阅过程中对于每一份账簿材料,原则性只能查阅一次,提出再次查阅的须在第一次查阅后当天提出。(when:查阅的时间)

9.股东查阅的地点统一为公司会议室。(where:查阅的地点)

10.公司章程中约定股东有权通过自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及会计账簿进行审计。(单方审计权)


我所高级合伙人叶平主任谈到,在探讨个性化设计的必要性前,首先要梳理清楚公司法、司法解释与公司注册条例中哪些是强制性规定,哪些是任意性规定。在探讨个性化设计时,应该在合法的基础上、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注重客户的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共有21个案由,要学习公司法、公司制度章程,首先就要了解现有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有多少案由;每一个大的案由下子案由有哪些;每个案由设置了哪些条款等,以一种全局观的视角进行系统化的学习


接着,郭倍倍老师叶平主任胡琬萍律师进行会谈。



最后,我所高级顾问李少波老师总结到,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许多相通的地方,在刑事案件中提倡的是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的辩护,胡琬萍律师提到的公司章程的个性化设计就体现了如何去整合任意性和相应规范,从而为客户提供不违反法律职业伦理和规则的、私人定制化的、有效的精细化性质

在代理或辩护时,看似简单的动作,背后都蕴含着长时间的积累,其中包括了规范、证据、经验,也包括了深厚的积累和底蕴,以及自己对案件背后利益博弈的深层理解。

我在此诚恳倡议所有同事从一个小问题出发进行深入的分析,将过程以及成果以实体的形式展现出来,暴露问题,在大家的共同帮助下,打磨出更加精细化的产品,这才是“武珞学院”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