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卓律师参与案件司法规范化检查与评议
IPS: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为了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面向社会选聘。
近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了包括姚卓律师在内的三位监督员代表,参与该院司法规范化检查工作,并听取该院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本次司法规范化检查对象是关于两起涉嫌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检察办案监督与评议。三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加了该两起刑事案件公开提审的监督过程,审讯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评议会上,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知识作了详细介绍,提出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仔细查阅案件,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提问,承办人逐一认真回答。经过一个多小时紧张有序的评议和独立发表意见,最终三名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办案过程的基础上,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办理程序合法,同意检察机关对该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危险驾驶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决定。
接着,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负责人李强平围绕各项检察工作、“案—件比”情况、该院在全市各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排名情况及该院各业务数据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就该院2020年1-10月业务数据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情况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详细的通报。
活动结束后,我所姚卓律师表示:“这是我被选任为人民监督员后第一次参加司法规范化检查工作。我秉承人民监督员的职责,能在检察办案监督与评议中充分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的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检察官们介绍案情、回答提问都非常耐心详尽,并且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主动接受我们的监督。感觉到我们的独立评议权得到了尊重,也让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能阳光下办案。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这样的活动,为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
△ 右二 姚卓律师
该院人民监督员负责人李强平表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司法规范化检查、监督评议案件,展示了我院的办案作风,有利于增强检务公开工作,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加案件的透明度,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转变执法方式,探索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范围,丰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监督的形式,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络,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大力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和检察司法公信力提升,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