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师临门|疏义红、郭倍倍、李岩、曾祥明、曾予到访我所共探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2020年1月15日上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疏义红、郭倍倍、李岩、曾祥明和湖北中医药大学曾予5位老师来访我所,与我所高级顾问李少波律师共同探讨法学实践教学。
我所高级顾问李少波律师,兼任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多年来致力于法学实践教学的研究。此次与5位高校老师进行实践教学经验的交流,意在分享自己的实践教学理念和成果,共同探索出符合时代发展的“法学实践教学武汉模式”,助力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
(李岩老师(左一)、疏义红老师(左二)、曾祥明老师(左三)、郭倍倍老师(右一)与李少波律师(右二)交流实践教学经验)
交流会中,李少波律师提到法学实践课程需要强调理论性、实务性、真实性。一直在坚持的刑事案卷教学课程,其全部内容都以真实刑事案件的所有案卷材料为切入点,以最原始的真实证据材料为线索,引领学生从庞杂繁复的案卷材料中挖掘证据,构建案件事实,起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这种刑事案卷教学采用了模块化教学方式,将教学分为事实模块、法律模块、交往模块等,目的是使学生能够达到实务的要求,让学生在接触真实案卷材料的过程中摸索其中的真实逻辑,以便再去接触案件的时候能够快速地产出法律产品。同时也在摸索产品化的刑事案卷教学模式,推出类似法律援助律师手册、青年律师手册的实践教学指导,为全国的法学院提供指引。
疏义红老师表示,一个产品的生产是一个经验化、标准化、优质化的工艺流程,这种工艺流程是一种可以供法学教学产品生产所借鉴的。每一步有技术标准的工艺原理同样适用于法学实务领域。疏老师表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将进一步与我所加强合作,签署实践教学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法科教育的改革。
郭倍倍老师认为,现有的律师标准化流程大同小异,原因在于基本的实务技能很容易具备,难点是如何上一个台阶。作为教师,要考虑怎样把法学理论做转化,怎么解决真实案卷中出现的问题,为学生做理论和实务的转化打下基础。实务中,律师对案件所做的研究有情景化的设计和案件内部的逻辑,这是高校做法学教育的老师所缺乏的。但律师缺少理论总结,仅仅关注案件本身,忽视了刑事政策、社会环境等案件背后的东西。从这个角度来看,高校与律所的联系应该进一步加强,老师们更应该注重以实践教育为起点帮助学生认识社会。
李岩老师从三个方面表达了自己对法学实践教学现状的思考。首先课堂教学方面,深入学习“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帮助学生建立法律思维。其次师资分配方面,要形成标准化和模块化的教学模式,改变不同地区法科教学师资分配不均的现状。最后教学发展方面,高校老师做兼职律师是有必要的,其目的在于改变法学理论和实践相脱离的教学现状,以促进法学教育的发展。
曾祥明老师以专研疑难案件多年的经验总结道,法学实践教育要帮助学生建立一种规范意识,法学理论和实践需要不断地结合和转化。
曾予老师也表示即将与李岩老师一起加盟我所,与我所同仁共同探索法学实务领域。对此,李少波律师代表武珞律师事务所表示热烈欢迎。
最后,李少波律师说到,教育的根本意义是价值观的赋予,这也是教育是否成功的重要体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需要从法学院开始。武珞所希望和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共同谋划,将法律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精神在实践课堂中传递给同学们,共同推出产品化的法律服务。
(我所高级合伙人姚飞律师(二排左一)、郭川阳律师(二排左二)、高级顾问李少波律师(二排居中)与5位老师合影)